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福建省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
其中《意見》表示,加快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積極有序推進規模化集中連片海上風電開發。推動光伏發電多元布局,重點推進近海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對現有煤電機組進行升級改造,支持新能源電力能建盡建、能并盡并、能并快并。統籌考慮能源需求及清潔低碳能源可開發資源量等,各地應按就近原則優先開發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資源,并根據需要積極引入區域外的清潔低碳能源,優先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鼓勵因地制宜建設多能互補、就近平衡、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系統。
優先支持農村地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沼氣發電等生物質能發電接入電網。鼓勵在農村適宜地區開發光伏發電,分批重點推進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建設漁光互補等光伏綜合利用項目,推動縣域能源轉型。
加快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完善區域性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制。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支持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虛擬電廠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
鼓勵“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開發模式發展。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探索靈活性煤電機組、天然氣調峰機組、水電機組和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等設施運行的價格補償機制,更好發揮調節性電源的作用。
推動市場主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多途徑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并組織其參與需求響應,促進負荷高峰時段全省電力供需平衡。積極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支持分布式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充換電站)等可調節負荷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系統運行調節。
加強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等技術的深度融合,提高智慧能源協同服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