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5日。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企業應當在車輛App、車載信息交互系統顯著位置和用戶手冊中顯示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以便于消費者閱讀、理解和操作,避免駕駛員將組合駕駛輔助功能視為自動駕駛功能使用。
企業應當強化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信息監測,減少網絡攻擊、網絡威脅和漏洞引發的車輛事故風險。市場監管總局對存在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說明不完善、網絡攻擊、網絡威脅和漏洞等安全事件開展缺陷調查,必要時督促企業通過召回方式進行改進。
另外,企業應在機動車合格證系統中完整、準確填報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儲能裝置單體及總成等關鍵信息,并嚴格執行軟件在線升級(以下稱OTA升級)活動分類管理要求,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確保生產的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與準入產品一致,并承擔產品安全責任。
同時,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夸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駕駛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
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營銷宣傳中,不得暗示消費者可以視其為自動駕駛系統、具備實際上并不具備的功能,防止駕駛員濫用。
詳情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開征求《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15日:
1. 登錄市場監管總局網站,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交意見;
2. 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zhglc@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標注“《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字樣。
附件: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范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總局






